四月全国托育行业政策汇编 | 优贝乐整理发布

  • 时间:2022-05-24 16: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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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实施养老托育拓展行动。开展省级家庭托育试点,新增婴幼儿托位数7万个以上。(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争创2个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30家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知识普及率提高到60%
加强社区服务治理。统筹设立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站、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食堂和公共阅读空间。

提升托养消费。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到2022年年底每个设区的市建立2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2022年对列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北京:《202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围绕努力提供优质便利养老服务,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等标准,研究《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3部分:照护服务》《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基本规范》。围绕积极发展托育服务,制定《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围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残疾人温馨家园服务规范》《残疾人温馨家园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北京:《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做好辖内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北京市政府部门合作,依法合规为职业教育类机构和新市民聚集区域的托育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鼓励激发各类劳动者创业活力。持续培育示范创业项目,实施云南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促进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在家政、养老、托育、乡村旅游等用工规模较大的社会服务领域推出更多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
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国务院:《重磅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完善纠纷协商处理办法。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版)等政策文件的通知》
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为0—3岁幼儿开设托育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开展签约服务,规范开展家庭托育点建设。
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支持公办机构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日托、计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对列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排不低于50亿元资金,加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支持卫生健康、教育强国、全民健身、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及社会服务兜底等重大公共服务工程建设。
 
 
广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严格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文物古建筑、托育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提升单位场所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中山市:《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妇女发展规划和中山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增加优质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托育费用支出的税费优惠规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对家庭和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建立健全托育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以上;推动200家托育机构在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备案,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以上。
 
 
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的通知》
统筹区域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布局,鼓励联建或跨州、市共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
 
 
云南:《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旅游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突破万亿元,健康服务业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体育健身、托育养老、家政服务等优质供给不断扩大,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济宁市:《关于落实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贯彻落实 «关于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 〔2021〕814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 〔2022〕248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河南省:《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着力解决托育短缺难题。实施托育服务能力倍增行动,加快城市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建设和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新增婴幼儿托位数 6 万个, 开展 “ 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 ” 活动,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全国儿童友好城市。(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厦门:今年拟再建至少28所普惠性托育园
据厦门晚报消息,今年,我市将再建设一批普惠性托育园,破解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难题。
记者近日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我市积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多措并举帮助机构减轻负担,为老百姓提供省时、省力、省心的优质普惠托育服务。
目前,全市已建设完成普惠托育试点机构 23 家,投用普惠性托位 1715 个。今年,我市计划继续建设至少 28 所普惠性托育园,建成 2000 个以上普惠性托位。
 
 
广西:《广西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意见》
探索数字化转型赋能托育服务,发展直播互动式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
 
 
潮州市:《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潮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潮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增加优质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加快普惠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
《潮州市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建设一批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 2-3 岁幼儿, 落实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新乡:《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制定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建设一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扩大和增加全市托位有效供给。
 
 
福建:200家婴幼儿托育园年内建成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表示,今年,福建省将建成200家普惠性托育园,新增15000个普惠性托位。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3岁以下婴幼儿有机会获得普惠性托育服务,更多双职工家庭育儿负担得以减轻。
据悉,年内福州、厦门、泉州将各建成不少于28个托育园、各2000个托位;莆田、漳州、南平、宁德将各建成不少于18个托育园、各1370个托位;三明、龙岩将各建成不少于17个托育园、各1370个托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建成不少于4个托育园、280个托位;省级将建成不少于6个托育园、500个托位。